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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足联明确三级联赛递补规则:连续降级的俱乐部不允许连续递补

2025-12-03 22:17:05

体育播报12月3日宣 今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官方印发《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参赛资格递补原则及办法》,明确了中国各级联赛的递补规则。全文内容如下:

为维护职业联赛稳定、健康的发展环境,合理构建中超联赛、中甲联赛、中乙联赛竞赛体系,根据近年联赛发展实际情况,在赛事主办方确定各级联赛规模的基础上,制定《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参赛资格递补原则及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具体如下:

一、联赛规模

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以下简称中足联)将根据职业联赛发展具体情况确定中超联赛、中甲联赛、中乙联赛赛事规模及参赛队数。

二、递补原则及顺序

(一)符合准入标准要求

申请递补的俱乐部已提交相应级别联赛的准入申请或递补申请,并经中足联审核,达到了相应级别联赛的准入标准。

(二)符合竞技成绩要求

1.为确保联赛的整体竞技水平,将严格明确递补俱乐部的竞技成绩要求。如联赛升降级为升二降二,则具备递补资格的俱乐部仅限:原降级的两个俱乐部和下一级别联赛上赛季联赛的第三、第四名;如联赛升降级为升三降三,则具备递补资格的俱乐部仅限:原降级的三个俱乐部和下一级别联赛上赛季联赛的第四、第五、第六名,以此类推;

2.连续降级的俱乐部将不允许连续递补。如某俱乐部第一年联赛已降级并按相关原则递补回原级别联赛;若其在第二年联赛中依然降级,则不被允许继续递补,递补资格按照递补顺序由其他俱乐部获得。

(三)递补顺序

1.若上赛季本级别联赛的俱乐部(已降级的除外)因未符合准入要求等原因失去本级联赛的准入资格而出现名额空缺,则优先在上赛季本级联赛已降级且符合准入要求的俱乐部中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本级别俱乐部不能补齐,则再由上赛季低级别联赛中满足准入标准要求的俱乐部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若上赛季低级别联赛的俱乐部已升级但因不符合高级别联赛准入要求等原因失去准入资格而出现名额空缺,则优先由上赛季低级联赛中满足准入标准要求的俱乐部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低级别俱乐部不能补齐,则再由上赛季原级别联赛中已降级且符合准入要求的俱乐部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若降级的俱乐部因未符合准入要求等原因失去低级别联赛的准入资格而出现名额空缺,则优先在上赛季低级别联赛已降级且符合准入要求的俱乐部中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低级别俱乐部不能补齐,则再由上赛季更低级别联赛中满足准入标准要求的俱乐部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排名依次递 ;4.以上递补顺序不包含连续递补俱乐部。

(四)中乙联赛的递补

1.中乙联赛俱乐部、中冠联赛俱乐部、U21联赛球队递补参加中乙联赛,相关递补原则、顺序等要求按照上述规则执行;2.因递补中乙联赛的球队分两类(中冠联赛、U21联赛),在先本级、后低级的递补顺序中,低级别联赛递补顺序为:附加赛负者、中冠联赛第五名、U21联赛第二名、中冠第六至八名;3.因递补中乙联赛的球队分两类(中冠联赛、U21联赛),在先低级、后本级的递补顺序中,低级别联赛递补顺序为:先同级别联赛球队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依次递补、后不同级别联赛球队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依次递补;

4.因中冠联赛俱乐部将与U21联赛球队进行升级附加赛,相关的递补要求为:升级附加赛的比赛胜者因未符合准入要求等原因失去准入资格而出现名额空缺,则优先由附加赛的比赛负者递补;若比赛负者无法递补,则再由比赛胜者所属级别联赛中满足准入标准要求的俱乐部按上赛季的联赛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递补时间

各级职业联赛参赛资格的递补只能在相邻两个赛季之间进行,具体时间以主办方通知为准。

四、递补申请、审核

(一)递补申请材料

申请递补的俱乐部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递补申请书;

2.属地会员协会审核同意函;

3.属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函;

4.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函。

(二)递补相关证明材料

1.俱乐部股东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俱乐部各股东情况及经营状况说明,主要股东对俱乐部的投资及支持情况说明(主要股东盖章);

2.俱乐部近三年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俱乐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各类人员工资、奖金支付的银行流水及完税证明,俱乐部经营开发收入情况报告;

3.递补后赛季经营保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俱乐部各类人员的薪资总额情况,俱乐部递补赛季财务预算,俱乐部现有资金及其他稳定收入的证明材料(银行开具的账户资金证明、有关收入的商务合同等),所有收入须能完全支付经费预算内容;4.符合递补联赛要求的体育场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体育场建筑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由公安消防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递补赛季大型活动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证明,灯光检测报告,体育场使用协议或所有权证明材料;

5.俱乐部青训工作现状和规划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俱乐部梯队情况、参赛情况及证明材料,俱乐部训练基地情况,俱乐部青训发展规划。

(三)其他要求

符合递补资格的俱乐部按要求提交递补申请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且经主办方审核通过后,可获得递补参赛资格。递补参加职业联赛的俱乐部原则上不得在递补的当赛季进行注册协会变更。

五、其他事宜

(一)特殊情况

若按照以上递补规则,相关级别联赛中俱乐部数量未达到规程要求,是否调整联赛规模及递补条件,由中国足球协会、中足联研究确定。

(二)本《办法》由中足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应规定同时废止。